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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更新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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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工作职责:

(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组织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地方标准。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依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经营(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实施其他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工作。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以及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贯彻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放管服”改革政策,完善审评审批服务便利化措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促进陇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负责指导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