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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检所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更新日期: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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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陕编办发〔2020〕180号)精神,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承担相关检测领域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的制修订、复核等技术性工作;承担食品、药品、化妆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评价研究工作;承担药品、化妆品抽检和质量分析工作;承担全省药品监管监测数据统计及信息保障工作;承担省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原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成立于1974年8月,隶属于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全国口岸药检机构,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家口岸药检机构。2004年3月通过国家认可委实验室认可,是全国第7家通过认可获得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成员国互认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具备药品、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生物制品、药包材、兽药毒理和洁净度检测共4705个参数(品种)的检验能力。2016年11月,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方案的通知》(陕编办发〔2016〕202号)精神,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培训中心并入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并更名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加挂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与信息宣教中心牌子。2020年12月,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规范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陕编办发〔2020〕180号)精神,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与信息宣教中心)更名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全院现有在编职工117人,编外人员13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药典委员1人,国家级评审专家10人,省级评审专家37人。现有实验场所三处,实验楼面积共35930 m2,其中高新实验区13260m2,朱雀实验区5683 m2,西咸新区食品检验监测区16987m2 。现有仪器设备价值1.7亿元。


2015年由我院独立申报完成的《药品质量控制技术体系的构建与标准提升的研究》项目被评为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由我院牵头申报的《药物制剂中抑菌效力检查标准的构建与研究》和独立申报的《食品安全关键快检方法开发和质量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分获2017年度和2018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二等奖。